根據工作需要,經東坡區委、區政府和眉山市公安局批準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招錄60名警務輔助人員,其中文職類5名,勤務類55名。(詳見附件1《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202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18至35歲(年齡計算時間為2023年11月27日);
4.熱愛公安工作;
5.身體狀況。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凈身高1.68米及以上,文職警務輔助人員凈身高1.58米及以上,特別優秀人員可適當放寬。體型端正,具備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及無其它不適宜從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4.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5.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8.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辭退、解聘的;
9.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1.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整個招聘工作由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組織實施,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公告在眉山市人力資源網(https://www.msdprc.com)、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10天,從2023年11月30日9時至2023年12月13日17時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節假日、雙休日除外),報名地點在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辦案服務中心(赤壁西路莊店社區居委會斜對面)。
報名時須攜帶填寫完善的《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202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普通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張及報考崗位所需相關資格證書,攜帶復轉退等相關證件(以上證件、資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資格初審
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發放《準考證》。在報名有效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交資料或未按時提交相關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審查貫徹整個招聘過程,報名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本次招聘形成差額即可開考,未形成差額的調減招聘名額直至形成差額。
(四)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對象為報名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
體能測試:勤務警務輔助人員:1000米、4×10米往返跑,文職警務輔助人員:800米、4×10米往返跑。報考人員需具備相應的身體素質及體能,測試成績標準參照公安民警綜合體能達標標準執行。(《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號)執行。
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測試成績現場公布。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記載為準。本次考試未統一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建議考生個人自行購買,防范體能測試運動風險。
(五)筆試
筆試對象為體能測試合格人員。
筆試主要考應試者基本法律法規常識及時政理論的掌握情況,基本法律法規常識范圍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等,分值100分,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
參加筆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達考試地點。
筆試加分:退役軍人服役期間獲得嘉獎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1.5分,被評為優秀士兵的加2分,記三等功的加5分,任戰斗班班長的加2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大門處予以公布。
(六)面試
根據考生的筆試(含筆試加分)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招聘名額的1.5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崗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主要測評應試者政治素養、事業心責任感及計劃組織能力、貫徹執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要素。分值100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
參加面試人員攜帶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總成績及排名在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大門處予以公布,其中筆試成績占比60%,面試成績占比40%。
(七)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下列人員優先參加體檢:(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3)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4)體能測試成績排名先后順序。
體檢標準應符合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附件3)。應聘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自愿放棄體檢、體檢未完成及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大門處予以公布。
(八)政審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在體檢結果公布后7日內提供手續完善的《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政審表》(附件4)。分局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和考察,因政審和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在參加考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完成體檢。
(九)公示
對政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大門口進行公示。在公示期內群眾如有情況反映,可向中共眉山市東坡區紀委派駐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紀檢監察組反映。經公示無反映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聘用及崗前培訓
(十一)遞補聘用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眉府辦發〔2017〕43號)規定執行,并辦理“五險一金”。實行“固定工資+級別工資+績效工資”制度,并建立定期工資增長機制。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眉山市東坡區紀委派駐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監督電話:13890335991。
五、特別聲明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單位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應考輔導資料或書籍。
六、其他
參考人員應保持手機通訊暢通。電話通知事項,工作人員在30分鐘內3次電話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視為考生放棄參加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38333829。
附件:1.附件1.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202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xls
2.附件2: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202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普通崗位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3.附件3: 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doc
4.附件4: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政審表.doc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