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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校買賣生源擬罰十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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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4日,已點擊:21730次 來源: [打印本頁] [收藏本頁] [關閉窗口] |
眉山人才網/洪雅人才網/彭山人才網/仁壽人才網/青神人才網/丹棱人才網/四川人才網/樂山人才網/眉山勞動力市場 《職教(草案)》解讀
買賣生源最高罰10萬
針對職業學校招生、收費、發證等行為,《職教(草案)》列出“禁令”,規定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發布虛假招生廣告、招生簡章;
二、買賣生源;
三、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四、出賣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
《職教(草案)》對違規行為擬定了相應的懲罰性措施。如買賣生源的,除責令改正外,將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此外,發布虛假招生廣告和招生簡章的,將交由工商部門依法處理。
普高中職可相互轉學
《職教(草案)》規定,職業學校學生可實行學籍、學分互認;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生,可按相關規定相互轉學。
也就是說,如果某職校的學生讀到高二時想考大學,可提出申請要求轉學。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普通高中的文化課程明顯多于中職學校,因此職校學生獲準轉學后,究竟上高二還是高一,將視其學習成績而定。
中職學?蓪嵭袑W分制
《職教(草案)》對職校學生的學習方式作了調整。該草案規定,職業學?蓪嵭袕椥詫W制和學分制,允許學生工學交替,提前或延后完成學業。職業教育應推行工學結合、半工半讀、委托培養等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接受學生實習的單位應予以必要指導,并付給合理報酬。
這一規定意味著,職校在校生中途可離校打工,但前提是與學校辦理好相關手續,其原有學分可予保留;該生回校后可繼續學習,學分修滿后即可畢業,不受學習年數限制。
勞教人員可讀職校
《職教(草案)》還針對勞動教養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的職業教育問題作出了規定。
該草案規定,勞動教養和服刑人員可申請在勞教所或監獄里接受職業教育,亦可參加學歷考試或職業技能鑒定,經考試合格者將獲得相關證書。
《職教(草案)》特別強調,職校畢業生享受平等就業權利。用人單位不得因性別、年齡、殘疾等原因歧視求職者,不得拒絕錄用符合聘用條件的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
《職教(草案)》背景
買賣生源成公開的秘密
“招生費”、“生源費”、“介紹費”、“好處費”……每到招生季節,許多中職學校便以各種好處費為誘餌買賣生源,這已是公開的秘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職教師說,買賣生源的方式大致有三種:
一是學生充當“中介”,每介紹一名新生將領取500元左右的“介紹費”;
二是中職校與初中學校的校長、老師聯系,承諾每介紹1名生源支付1200元—1500元不等的“生源組織費”、“招生費”,較惡劣的情況是,有的教師私自帶學生到招生職校參觀,要求學生繳報名費,及預繳幾百元或上千元的學費;三是由招生中介公司代理一個區縣的中職招生業務,將學生帶到中職學校報名繳費后,學校支付其高額回扣。
買賣生源帶來的惡果是,職校不得不以降低教學成本,來彌補招生中的經濟損失。由此,有的學生剛學完1年甚至半年課程,就被學校派出去實習;到參加工作時,有的學生因為技術不合格又被企業退回!斑@樣的例子不在少數!蹦敲新毥處熣f。
編輯: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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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重慶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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